东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
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高压氧舱采购项目的情况说明》收悉。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如下监督意见:
经本机关查明: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高压氧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DYZFCG-2024-018,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5500000元,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3日开标,4家公司应标。评审结果确认期间,于2024年12月17日收到烟台豪特氧业设备有限公司的质疑函。你单位组织原评审专家就质疑事项进行协助调查,发现烟台豪特氧业设备有限公司、绍兴匡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七零一所杨园高压氧舱有限公司这三家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进行逐一申明,不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2024年12月19日,你单位向本机关提交《情况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本机关认为:本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只有一家公司,属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综上,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高压氧舱采购项目的情况说明》中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等规定,责令采购人东阳市人民医院巍山分院废标。
东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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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财政局文件政府采购监督意见书(东财采监【2024】7号).pdf (538.5 KB)